發布時間:2012-05-07 共1頁
是 衛生院的在崗人員,于2010年8月31日前到該衛生院工作,試用期已滿1年,考核合格。自愿參加2011年(臨床/中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獲取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保證在該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同時保證所提供的身份、學歷、聘用關系真實、有效,我已了解鄉鎮執業助理醫師相關政策(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只解決執業資格問題,不評定職稱,國家不設置鄉鎮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以上所述如有虛假,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特此承諾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字)(印章)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由考生本人在網上下載并打印一式兩份,一份隨考生《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一并存考生人事檔案,一份考點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