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08 共1頁
根據衛醫政發〔2011〕16號文件精神,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暫時只開設臨床和中醫(有規定學歷)2個類別,其他類別暫不開展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包括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2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