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29 共1頁
各區縣衛生局,市屬市管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
根據國家衛生部、陜西省衛生廳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09年醫師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9、10、11、44、45條規定的人員。
2、符合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衛醫發〔2006〕125號)及衛辦醫發〔2008〕64號、衛辦醫發〔2008〕67號文件規定的人員。
3、港、澳、臺居民、外籍人員和獲得國外醫學學歷的中國大陸居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按照衛醫發〔2001〕248號、衛醫發〔2001〕249號、衛醫發〔2002〕52號、陜衛醫發〔2007〕139號文件精神執行。
二、報名程序
2009年醫師資格考試陜西考區實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程序
全國網上報名統一時間:2009年2月20日~3月22日。
請考生自行登陸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報名,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址為http://www.nmec.org.cn.
2、現場考生資格審核
網上報名成功后,請考生自行打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我市指定地點報名。未經資格審核及信息確認的考生,網上報名無效。
具體報名程序如下:
(1)取得《考核合格證明》
a、取得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報名者應填寫《執業期考核合格證明》;其他報名者應填寫《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b、市屬市管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報名者,在本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后,由單位填寫相應的《考核合格證明》,并加蓋機構公章。
c、區(縣)衛生局屬管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和街道、鄉鎮、村衛生院(所)、社會辦醫療機構(含個體)的報名者,先在本單位進行資格初審,由本單位填寫相應的《考核合格證明》并加蓋機構公章,交由區(縣)衛生局復核無誤后,在“備注”欄簽名并加蓋公章。
《考核合格證明》要求逐項填寫,做到內容清楚、準確,不得缺項,尤其是機構執業代碼要規范齊全。
(2)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需持網上報名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和單位出具并審核合格的《考核合格證明》及本人有效證件材料,于規定時間到西安市醫師資格考試辦公室現場進行資格審核、交費、拍照及信息確認。
三、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軍官證(含文職軍官證)。如遇考生正在辦理有效身份證明等特殊情況的,可出示戶籍地派出所開具的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戶籍證明辦理報名手續。考生也須憑此證明和其他規定證件入場考試。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成人、自考、電大畢業生還需提供學籍檔案;衛職校畢業生還需提供省衛生廳頒發的統考合格證、中專水平證。
3、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或《執業期考核合格證明》。
4、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及《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09年3月23日~4月15日(法定節假日休息)。
地點:西安市中心血站南院(朱雀大街407號)。
五、報名考試費用
執業助理醫師:實踐技能考試費160元,醫學綜合筆試費100元。
執業醫師:實踐技能考試費160元,醫學綜合筆試費120元。
六、考試時間
1、實踐技能考試時間:2009年7月1日~7月15日。
2、醫學綜合筆試時間:2009年9月12日~9月13日(助理醫師考試為9月12日一天)。
七、其他
(一)今年我市醫師資格考試及注冊工作繼續實行信息化建檔管理。考生可在網上報名期間自行上傳照片,并在現場確認時上繳與上傳照片同一底版的小二寸照片2張。對于未上傳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現場確認時對報考人員的影像信息采用數碼成像技術取得,并洗印照片。
數碼照片要求:符合證件照標準的近期小二寸彩色數碼照片(頭部寬度為21-24毫米;頭部長度為28-33毫米)。照片尺寸:390像素(寬)×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間。
(二)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安排
時 間 | 名 稱 | 時 間 | 名 稱 |
3月23日 | 市屬機構 | 4月3日 | 灞橋區 |
3月24日 | 市屬管機構 | 4月7日 | 蓮湖區 |
3月25日 | 市屬管機構 | 4月8日 | 閻良區 |
3月26日 | 新城區 | 4月9日 | 藍田縣 |
3月27日 | 碑林區 | 4月10日 | 周至縣 |
3月30日 | 高陵縣 | 4月13日 | 雁塔區 |
3月31日 | 戶 縣 | 4月14日 | 未央區 |
4月1日 | 長安區 | 4月15日 | --- |
4月2日 | 臨潼區 |
(三)按照省衛生廳要求,今年繼續對出具虛假學歷證明的人員進行詳細備案,因此各區縣衛生局、各級各類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要認真審查報名人員資質,同時堅決杜絕考生未經試用,“掛靠”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報名現象。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