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11-30 共1頁
(1)中醫基礎科目:中醫基礎理論(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
(2)中醫臨床醫學科目: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3)西醫及臨床醫學科目:診斷學基礎、傳染病學、內科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法規。
注1.自2010年開始,取消中醫(含民族醫)中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試中的西醫內容。
注2.增設壯醫、朝醫和傣醫考試,其中壯醫考試自2010年開始每年舉行一次,朝醫和傣醫考試自2011年開始逢單數年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