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20 共1頁
(一)相鄰關系的概念和特征
相鄰關系是指不動產的相鄰各方在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互間依法應當給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相鄰關系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相鄰關系的主體是不同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合法占有人。
第二,是因為主體所有或使用的不動產相鄰而發生的
第三,內容是包括兩個方面:其一為相鄰一方有權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應給予必要的便利。其二相鄰各方在行使相鄰權時,應盡量避免和減少給對方造成損失,不得濫用其權利。
第四,相鄰關系的客體不是不動產本身,而是一種利益。
(二)幾種主要的相鄰關系
第一,相鄰用水、排水關系
第二,相鄰土地的通行、使用關系
第三,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關系
第四,相鄰排污關系
第五,相鄰防險關系
(三)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
第一,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當依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二,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相互尊重合法權益,不得妨害他人對其所有或使用的不動產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