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4-01 共1頁
青職鑒字〔2012〕4號
關于做好2012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
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各企事業單位、中、高等職業院校:
為了做好2012年國家職業全國統一鑒定工作,加大知識技能型、技術技能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的培養評價力度,促進素質就業,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2年度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全省2012年度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鑒定的職業范圍
2012年全國統考繼續開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秘書、營銷師、物業管理員、網絡編輯員(2級)職業指導人員共計12個職業和相關等級的全國統一鑒定。
二、報考范圍及申報條件
1、報考范圍:自愿參加全國統考資格鑒定的所有符合申報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社會人員及各大院校的應屆(歷屆)生均可報名。
2、全國統考職業的申報資格審查,嚴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定的申報條件要求和《國家職業標準》進行。
三、申報程序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二寸3張(白底)及電子版照片(U盤上報);學歷證書、培訓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各一張(A4紙);所在單位人事勞資部門出具的本職業工作年限證明。
2、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學生申報需提交的材料: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二寸3張(白底)及電子版照片(U盤上報);學歷證書或(所在學校出具的所學專業證明)、學位證書、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各一張(A4紙)。
四、時間安排
上半年報名時間:2012年 3月15日 —4月15日
上半年考試時間:2012年 5月19日—5月20日
下半年報名時間:2012年 8月6日—10月15日
下半年考試時間:2012年11月17日—18日
成績公布時間:上半年:2012年 6月25日
下半年:2012年12月25日
或登陸http://qh.osta.org.cn查詢。
五、收費標準
全國統考收費標準按青計收費[2004]152號文件執行。需要補考單科的人員全額收費。
六、相關事宜
1、全國統一鑒定各職業的申報條件、考試安排等可在
“青海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工作網”(http://qh.osta.org.cn)查詢,也可到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咨詢。
2、集體組織報名的單位需提交的材料:指導考生填寫《全國統一鑒定考生報名登記表》,并按要求填寫申報花名冊及加蓋公章,于報名截止日前將考生報名登記表、申報花名冊鑒定費用及考生個人相關資料交至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3、補考:單科不合格的考生,合格科目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請及時參加補考,逾期則視為考生放棄單科補考資格。
聯系人:張老師
咨詢電話:0971—8251596或0971-8251488轉809
報名地點:青海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西寧市建材巷1號(皓寧麗錦大廈8樓)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