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情況說明
根據安全生產崗位工作實際需要,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2008版進行了修訂,形成了考試大綱2011版。修訂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考試大綱的編寫方式有所改變。將考試大綱2008版考查考生了解、熟悉、掌握相關知識的編寫方式,改變為考查考生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判斷、解決安全生產實際問題能力的編寫方式。
二、考試大綱的內容作了適當調整。
(一)《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概述”標題修改為“安全生產法律體系”,增加了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內容;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部分增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內容;安全生產部門規章部分刪除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規定》內容,增加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內容;刪除了“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及主要標準”部分,將安全生產標準體系有關內容調整至“安全生產法律體系”,安全生產主要標準的有關內容調整至《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科目之中。
(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科目。整體結構由11個部分調整為19個部分,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進行了合并或重組;增加了“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文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方安全管理”的內容,在“重大危險源管理”部分,增加了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的內容;刪除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內容:“事故應急救援”標題修改為“應急管理”,“事故預警機制”有關內容調整至“應急管理”部分,“職業危害與職業病管理”標題修改為“職業危害預防和管理”。
(三)《安全生產技術》科目。將“機械電氣安全技術”分為“機械安全技術”和“電氣安全技術”兩部分,并將“安全人機工程”并入“機械安全技術”部分,刪除了“安全人機工程”中機械的安全特性及故障診斷技術、機械的可靠性與維修性等內容;在“交通運輸安全”部分,增加了對航空安全的要求。
(四)《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案例分析內容擴展為5個方面:①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評價、職業病危害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案例分析;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和修訂、安全培訓、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相關方管理案例分析;③安全生產許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達標、安全文化建設和評價案例分析;④應急體系建設、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應急準備與響應、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案例分析;⑤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分析案例分析。
有關考試大綱2011版征訂發行事宜可與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聯系。電話:010-64965024,6491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