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一、簡答題 |
1.某市有一引資賓館工程,有關領導部門特別重視該項建設。投資方堅持要占用該市總體規劃中心地區的一塊規劃綠地。有關領導自引資開始至選址、設計方案均遷就投資方要求。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曾提出過不同意見,建議另行選址,但未被采納,也未堅持。之后,投資方依據設計方案擅自開工,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未予以制止。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此事,立即責成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試問:該工程為什么受到查處?省、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
正確答案: (此題共計15分,11個得分點) 1.受查處的原因。 (1)該工程建設違反了該市總體規劃,侵占綠線,屬于嚴重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3分)。 (2)程序不合法,沒有辦理建設手續,即沒有辦理選址意見書(1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1分),屬違法建設(1分)。 2.應做如下處理。 (1)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須根據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責令該工程立即停止建設(1分),責成違法建設單位做出檢討并限期拆除(1分)。 (2)由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另行選址(1分),依法辦理各項審批手續(1分)。 (3)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建議該市政府追究有關責任人(2分)和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2分)的行政責任。 |
|
2.某縣級市為發展當地經濟,擬出讓鄉政府所在鎮中心的一塊規劃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據鎮中心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了規劃條件。 甲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土地市場公開交易方式,取得了該塊地土地使用權,并與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了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合同。出讓合同明確了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容積率、綠地率和需要同步建設的公共服務設施等要求,但未對建筑高度作出明確規定。 甲公司在組織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時,為了突出企業形象和便于建筑布局,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了以下要求: 1.將用地內原規劃安排在西北角的消防站調整到用地東南角。 2.在維持其他規劃條件不變的前提下,將用地東南角三棟住宅樓的建筑高度由18m增加到30m。 該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經委托省規劃院進行專題論證,認為甲公司提出的要求不違背鎮總體規劃,也有利于城市景觀和城市功能布局優化。 試問: 1.甲公司在通過公開交易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是否還可以向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變更規劃條件的申請?為什么? 2.該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是否可以依法批準甲公司的以上申請?為什么?依法批準必須履行的程序是什么? ![]() |
正確答案: (此題共計15分,9個得分點) 1.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2分),確需變更規劃條件的,可以提出申請(2分)。 2.規劃部門依據法律和相關規定(2分),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1分)。 3.變更規劃條件必須履行以下程序。 (1)組織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論證(1分)。 (2)征求地段內利害關系人意見(1分)。 (3)提出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報告,報原批準機關同意(2分)。 (4)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依法定程序批準(2分)。 (5)向土地部門通報變更后的規劃條件,進行公示(2分)。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的:①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對修改的必要性進行論證;②征求規劃地段內利害關系人的意見;③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專題報告;④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編制修改方案;⑤修改后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照城鄉規劃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此外,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涉及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的,應當先修改總體規劃。) |
|
3.我國西南地區某地級市,其南部為丘陵,北部為山區,山區經濟以農林為主。受地形條件影響,城鎮主要集中在南部和中部地帶,市域城鎮化水平在35%左右。市域內現有大城市一個,縣城6個,其他建制鎮34個。 為求市域內城鎮均衡發展,規劃在北部地區新設3個鎮。市域交通規劃基本符合發展要求,試結合現狀和規劃示意圖,指出在城鎮等級、布局和主要交通線路規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簡要說明理由。 ![]() ![]() |
正確答案: (此題共計15分,6個得分點) 1.重點鎮設置過多,發展方向反而不明顯(3分)。 2.4號鎮和34號鎮不宜作為重點鎮(3分),因為它們沒有靠近主要交通干線(1分)。 3.新增設的3個鎮中,35號(2分)和36號設置條件不充分(2分)。 4.南北向高速公路與中心城市聯系不便(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