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二)現場審核
1、首次報考人員經網上報名后須于2012年6月19-21日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
(1)《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2)學歷證明(含原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基礎考試合格成績單(僅限報考專業考試人員);
(4)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5)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環保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業績、年限及遵守國家法律、職業道德情況證明》;(可在網上報名系統內下載該表格)。
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統一為A4紙。
2、外省轉入的考生均按首次報考人員報考,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還須提供該省人事考試部門出具的基礎考試合格證明。
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并對所在單位通報批評。
(三)網上繳費
考試收費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于6月27日前使用國內銀行卡(需提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內網上繳費功能菜單支付考務費。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復函》(閩價費[2011]111號)規定: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為二科,每科80元,每人160元,專業考試為四科,每科125元,每人500元。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報名手續才算全部完成。
(四)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9月1日起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有關事宜
(一)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達到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可憑身份證件或單位介紹信到原報名點領取,也可委托郵寄。
(二)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
(三)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今年將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
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均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2012年度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補充、修訂的政策、標準、規范》(詳見附件1)、《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詳見附件2)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專業考試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五)《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在《專業案例》考試答卷時,須在試卷和計算機計分答題卡相應的位置填上姓名、準考證號和工作單位。每道案例題都應在試卷上寫明試題答案,并在試題答案下面寫明本題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及結果,同時將所選正確答案用2B鉛筆填涂在計算機計分答題卡上。試卷上的答題過程及公式務必書寫清楚,字跡勿潦草。對于不按上述規定填寫試卷和答題卡,以及案例題不按要求在試卷上指定位置寫明試題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及結果的考生試卷,其考試成績無效。
五、其他事項
1、屬于非獨立法人的設計單位分院(分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考試,須由總院推薦并簽字、蓋章,方可在分院所在地報考。
2、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應于6月27日前將報名表及證明材料匯總,報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經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委會審定后,生成準考證供考生網上下載打印。
3、考試用書可向福建閩建工程建設書店訂購,聯系電話:0591-87836125。
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聯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公寓307、305室;電話:0591-87617365、87667921
附件:1.《2012年度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更新》
2.《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3.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報名點聯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