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3頁
關于做好2008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事局、環保局、省直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48號)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5號)的有關精神,為做好我省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定于2008年5月10日—11日舉行。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辦法見附件3)
網上報名時間為2008年1月3日上午9:00—10日下午5:00;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08年1月9日到1月11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網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2008年1月13日下午5:00;準考證網上打印時間為2008年5月6日上午9:00至9日下午5:00。
我省考點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08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江西省工作計劃》(見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考條件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按照人事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規定執行。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2,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 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
1、 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 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