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三)各單位、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冒名頂替人員報考,嚴防關鍵信息錯誤。對偽造證件、提供虛假信息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嚴重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第3號)違紀條款嚴肅處理,并在全市通報。
附件: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