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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評價資質的,除由環境保護部取消其評價資質外,評價機構在( )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評價資質。
A.一
B.兩
C.三
D.五
22.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命題或審題工作的,相當于接受繼續教育( )學時。
A.16
B.24
C.48
D.20
23.1986年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提出,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費用,實行按( )的原則,并從可行性研究費用中支出。
A.工作量收費
B.計價收費
C.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具體情況
D.標準工時計價收費
24.以建設項目的估算投資額為計費基礎,并根據建設項目的性質和內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采取的計費方式是按( )計費。
A.咨詢服務工日
B.實際工作量
C.估算投資額分檔定額方式
D.估算投資額
25.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登記類別進行登記,所在單位為環境影響技術評估機構的人員可申請( )。
A.核工業類環境影響評價
B.環境影響技術評估
C.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
D.交通運輸類環境影響評價
26.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申請登記人員,將不予以登記的情形是( )。
A.在三個或三個以上單位申請登記的
B.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
C.在申請登記的單位名稱有變更的
D.申請之日前2年內受過行政處罰
27.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在環境影響評價及相關業務活動中不負責或弄虛作假,致使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技術文件失實的,其應受到的處罰是( )。
A.通報批評
B.注銷登記
C.暫停業務
D.行政處分
28.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再次登記的,自登記有效期滿起( )個月內仍未辦理再次登記的,其職業資格證書自動失效。
A.3
B.5
C.6
D.8
29.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變更登記,登記者的受聘單位名稱、資質等級發生變更或登記者單位調動時,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向登記管理辦公室申請單位變更登記。
A.15
B.20
C.25
D.30
30.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在其職業資格登記有效期內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應累計不少于( )學時。
A.24
B.36
C.48
D.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