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公布2011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84號)文件精神,現將2011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注冊設備監理師 | 設備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 | 140 | 84 |
設備監理合同管理 | |||
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
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 120 | 72 |
二、領證須知:
1、考試成績已全部合格的考生,請于2011年11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地址在和平區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提交與網上報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清考試年份、名稱、考生姓名、報名序號,用于制作合格證書。
2、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順延到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補交。
3、由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尚未將合格證書發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證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人員的領證時間將在天津人事考試網(網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