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08 共1頁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試的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3.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4.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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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