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11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國家質檢總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注冊設備監理師 | 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 | 140 | 84 |
設備監理合同管理 | |||
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
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 120 | 72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件要求逐項填寫,于11月20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本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