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3、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4、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二)“免二科”報考條件:
凡符合“考全科”報考條件,并于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