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收費。
按照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三)證書發放。
報考“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的考生,全部科目考試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并通過資格審核者,將核發《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不符合條件者,考試成績無效,不給予核發《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證書發放時間、地點及手續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證書信息”欄目公布。
(四)考試用書。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2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2〕26號),考生請登錄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五)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報名文件要求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一律不得推薦,同時也不得推薦非本單位的人員報考。若單位協同報考人弄虛作假的,深圳市考試院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相關單位進行通報。
(六)凡通過2012年考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者,請及時登陸中國設備監理協會網站(www.capec.org.cn)查詢辦理注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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