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物業管理概述
(一)考試目的
本部分的考試目的是測試應考人員對物業管理的作用、特征和《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核心內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對我國物業管理的產生、發展和制度建設的熟悉程度。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條例》對物業管理的定位,《條例》的指導思想以及確立的基本法律關系。
熟悉:物業管理的基本特征,物業管理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條例》確立的基本制度,《條例》涉及的主要問題。
了解:物業管理的產生和發展,我國物業管理制度建設的歷史沿革。
(三)要點說明
1.《條例》對物業管理的定位
2.物業管理的特征
3.物業管理的市場化特征
4.市場原則作為物業管理活動的前提條件
5.我國物業管理的產生和發展
6.我國改革開放前城鎮住房制度的主要特征
7.物業管理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
8.我國物業管理制度建設的歷史沿革
9.政府在我國物業管理發展中的特殊地位
10.《條例》頒布前物業管理制度建設的主要特點
11.《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
12.《條例》頒布后物業管理制度建設的主要特點
13.《條例》的指導思想
14.《條例》創設的法律制度及其內容
15.《條例》的主要內容
16.《條例》法律責任的特點
17.《條例》確立的基本法律關系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
(一)考試目的
本部分的考試目的是測試應考人員對物業管理服務特點、內容,物業服務收費、物業使用和維護等有關政策的掌握程度,以及對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物業服務收費、(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理解、熟悉程度和應用能力。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物業管理服務的特點、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物業服務成本的構成、包干制和酬金制收費形式,(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物業使用和維護的有關規定。
熟悉: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標準,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特征和時效,物業管理企業維護秩序的方式,物業管理企業在安全事故中的法律義務。
了解:物業管理企業的安全防范協助義務,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講行繹營活動的有關規定。
(三)要點說明
1.物業管理服務的特點
2.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
3.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
4.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5.物業服務收費的原則
6.物業服務收費的定價形式
7.物業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
8.物業服務費用的成本構成
9.實行酬金制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義務
10.物業服務費的繳納和督促
11.物業管理企業代收代交各項公用事業費用的規定
12.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
13.物業管理資料的移交
14.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條款
15.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特征
16.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時效
17.物業管理企業的義務
18.物業管理企業的責任
19.物業使用和維護的相關法律規范
20.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相關規定
21.業主裝飾裝修房屋的規范
第三章 物業管理的基本制度
(一)考試目的
本部分的考試目的是測試應考人員對業主大會、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物業承接查驗、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七項制度的掌握程度,以及對相關政策必要性和具體內容的理解、熟悉程度和應用能力。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業主大會的職責和表決規則,業主委員會的職責,業主(臨時)公約的內容和法律效力,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的強制性規定,物業承接查驗制度的現實意義,各資質等級物業管理企業的條件,物業管理師考試注冊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與使用。
熟悉:業主的權利和義務,業主臨時公約應具備的主要條款,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的意義和原則,應移交的物業管理資料的范圍,物業保修的法律規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的必要性,物業管理師應具備的執業能力,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范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代管單位的義務,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法律責任。
了解:籌備成立業主大會的工作內容和程序,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資格條件,物業管理招標文件的內容,物業管理招投標的評標規則,物業承接查驗的主要內容,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的申報程序,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