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中物協函[2011]7號
關于2011年度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于2010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38號),正式向社會公布了考試合格標準,并就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至此,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順利完成。
去年,全國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對參加首次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表現出極高的熱情。據資格考試考務主管部門統計,全國共有56000余人報名參考,實際參加考試人數達到49000余人,參考比例高達88%,在2010年度各類全國性資格考試中名列前茅。這得益于各地行業協會、各物業服務企業對資格考試報考工作的重視與組織,也反映了從業人員對早日獲得《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的急迫心情。首次資格考試工作的開展,對從業人員全面掌握法規政策、梳理管理思路、更新知識結構、提高專業素質起到了促進作用,對行業學習氛圍的形成,職業隊伍的建設產生了積極影響。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于201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和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90號)的規定,2011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定于9月17日和18日舉行。我會提醒各地物業管理協會和各會員單位高度重視本年度考試工作,積極動員和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報名參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考試周期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中第六條規定“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因此,本年度資格考試對于在2010年度資格考試中已經通過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尤為重要,請考生互相提醒,積極做好報考和備考相關工作。
二、關于備考方法和方式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注重對考生專業能力的考核與測試,考試試題既突出重點又考慮專業知識覆蓋面,考生在備考中應緊扣考試大綱,結合參考教材逐章逐節進行系統學習,深入領會和掌握要點,切忌盲目壓題和猜題。各單位可采取個人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應考人員交流學習經驗和討論復習方法;也可請2010年度考試成績較為優秀的考生介紹備考的有關經驗,從而營造良好的應試備考氛圍,以提高應考人員的學習效果。
三、關于考試大綱和參考教材
本年度資格考試的考試大綱和參考教材,為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大綱》和《中國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參考教材》。鑒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在考試大綱和參考教材之后頒發,我會已將吸納了有關法律法規內容并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通過的《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再版印刷。根據修改后的考試大綱,我會對全國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參考教材《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相關內容作了相應補充和修改,相關內容可在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網(www.ecpmi.org.cn)免費下載。考生若需購買考試大綱和參考教材也可登錄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網查詢當地的銷售信息。
四、關于考前培訓機構
當前,各地舉辦資格考試考前培訓班的培訓機構數量眾多,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個別培訓機構以所謂“官方指定”、“保過班”“精準壓題”等招攬誤導考生,兜售各類模擬試題,并實行高額收費。從去年的結果看,其對考試成績及其他事項的承諾在考后都無法兌現,使考生蒙受不必要的損失。我會建議各單位吸取教訓,選擇教學水平高,師資力量強,具有培訓資格和良好聲譽的專業培訓機構,以獲取較好的培訓效果。
中國物業管理協會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