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員工的懲罰
1.懲罰的形式
管理者在對員工的期望行為給予獎勵的同時,也要對員工的非期望行為予以必要的懲罰。懲罰在某種程度上也是教育。因此,有效而又公平地運用懲罰手段,也是激勵員工的一種重要手段。懲罰的形式包括:批評、扣罰獎金、給予罰款、降低薪資、降低職務、免除職務、崗位調整、給予辭退以及其他懲罰。
2.懲罰時應注意
(1)懲罰要合理。要使受罰者罰而無怨,口服心服。必須讓他們知道懲罰本并不是目的,而僅是一種手段,對受罰者是教育,對其他人產生威懾力量,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一般懲罰僅在不得已時才用,否則,容易產生對立情緒,不利于企業目標的實現。
(2)懲罰要適當。首先懲罰的時機要準確恰當,當事實真相已經查明時,就要及時處理;其次是懲罰的比例要恰當,對員工的一般錯誤,可以教育的,不一定用懲罰的方法。懲罰程度宜輕不宜重:從寬懲罰,易使員工感到內疚,可避免產生逃避心理或抵觸情緒;懲罰過重則易造成當事者的反感,并引起周圍員工的同情,反而會削弱懲罰的效果。
(3)懲罰要一致。首先,要言行一致,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執行;其次,要做到在懲罰面前人人平等,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以罰服人。
(4)懲罰要靈活。即懲罰的方法可靈活多樣。對員工的懲
罰方法,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可以是公開的,也可以是私下的。一般來說,員工受懲罰并非光榮之事,因此,如以書面及公開方法處理,員工所受挫折較大,如以私下或口頭方法處理,則員工所受挫折也較小。因此,除為維護紀律對性質惡劣的懲罰必須書面公開處理外,一般宜以口頭或私下進行,以使受懲罰的員工自己有所警惕,知過而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