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物業管理師 | 9月15日 | 上午9:00—11:30 制度與政策 下午2:00—4:30 物業經營管理 |
前2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管理實務》科目為主客觀混合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9月16日 | 上午9:00—11:30 綜合能力 下午2:00—5:00 物業管理實務 |
三、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2。凡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或與報考條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強烈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誠信考試意識,堅決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考試用書征訂及考前培訓
(一)價格鑒證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價格認證中心聯系,電話:0431-87620115。
(二)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資產評估協會聯系,電話:0431-88591803、88591802。
(三)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用書與省標準研究院聯系,電話:0431-88938586。
(四)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聯系,電話:0431-88919919(用書)、88952109(培訓)。
(五)物業管理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聯系,電話:0431-82752598(培訓)、82770066(用書)。
(六)注冊計量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中心聯系,電話:0431—85311126。
(七)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考試用書與中國商務出版社(原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考試教材發行部聯系,電話:010-64286917 、010-64515155,傳真:010-64241981,聯系人:陳安。
(八)一級建造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系,電話:0431-88957382、88952786。
(九)注冊測繪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測繪職業資格管理中心聯系,電話:0431-87932112、87930707。
(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中)直單位考生用書和培訓與省審計廳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85265083;各市(州)考生與當地審計局聯系。
(十一)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統計局聯系,電話:0431-88905647。
五、成績發布與證書領取
國家下發考試成績和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考生持網上打印的本人《成績通知單》和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在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領取;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六、工作要求
1.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快捷的考試服務。現場確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確保報考質量。
2.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認真貫徹執行人社部12號令,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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