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2009年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9月19、20日.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分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證書》。
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兩部分,其中《專業知識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案例考試》采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
《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統一發《考試手冊》,考后收回。考生應考試時,可攜帶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三角板、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可以用試卷作草稿紙.
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員,須分別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2009年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9月19、20日
?2007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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