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本
專
業 |
1、勘查技術與工程 2、土木工程 3、水利水電工程 4、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巖土工程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勘察工程 建筑工程 結構工程 工業與民用建筑 城鎮建設 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橋梁工程 鐵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機場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與治河工程 水工結構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 海岸與海洋工程 |
相
近
專
業 |
1、地質勘探 2、環境工程 3、工程力學 |
煤田地質勘查 地質礦產勘察 采礦工程 探礦工程 礦井建設 鉆井工程 地球化學與勘查 應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 礦場地球物理 石油地質勘察 環境工程 農業建筑與環境 工程力學 |
其他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注:表中“新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