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省直和中央在甘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與分工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省人社廳考試中心負責考場編排、試卷預訂、組織考試、考試成績通知等工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考試資格審查、轉發合格文件、辦理資格證書并進行注冊登記管理等工作。
二、考試類別、專業及科目的管理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以下16個專業中選一項報名。
(一)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1、基礎考試
科目:基礎考試(上)和基礎考試(下)
2、專業考試
科目:專業考試(上)和專業考試(下)
(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專業考試
科目:專業考試(上)和專業考試(下)
(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動力)、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
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1、各專業的基礎考試
科目:基礎考試(上)和基礎考試(下)
2、各專業的專業考試
科目:專業知識考試(上)、專業知識考試(下)、專業案例考試(上)及專業案例考試(下)
三、考試時間、科目及考場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17日
上午:8:00-11:00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下午:14:00-17:00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9月18日
上午:8:00-11:00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8:00-12:00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下午:14:00-17:00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14:00-18:00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二)考場設置
本次考試只在蘭州設考場。
四、報考條件
(一)2011年度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1)
(二)2011年度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2)
(三)其它各專業的報考條件按以下有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