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江西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局文件
贛建價發[2011]28號
關于舉辦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繼續教育的通知
各設區市造價管理站、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制定了《江西省建設工程計價管理辦法》,并已頒發執行,為使全省建設工程造價從業人員正確理解和執行計價管理辦法,同時按照建設部有關文件規定,凡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并初始注冊合格人員必須完成初始注冊繼續教育合格后,方予發放注冊證書和造價工程師執業專用章。為此,我局決定于2011年9月份在南昌市舉行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繼續教育。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人員
1、全省2011年度辦理并獲準初始注冊的造價工程師;(具體名單見附表一)
2、全省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后未參加繼續教育或辦理造價員資格證書驗證后,未參加繼續教育的人員。
二、學習內容
江西省建設工程計價管理辦法(2010年)宣貫(請自備“計價規范”)。
三、時間、地點及費用
1、時間:2011年9月9日至12日,9月8日報到;
2、地點:南昌市南蓮路91號金陽酒店,乘1路電車到包家花園站下,往南走200米即到,或乘15、203、221路公交車到南蓮路站下車。
3、費用:
(1)初始注冊造價工程師每人600元(含培訓費150元、考試費60元、注冊費、執業專用印章費、場租費和餐費);
(2)已取得資格證書的造價員每人400元(含培訓費150元、考試費60元和場租費、餐費);
食宿統一安排,住宿費用自理。
四、要求
1、請各設區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及各單位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按時參加;
2、初始注冊的造價工程師請攜帶《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本人身份證件參加學習;
3、造價員帶好本人身份證和《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參加學習;
4、按建設部規定,初始注冊的造價工程師須經初始教育考試合格方予發放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繼續教育證書和執業專用章;
5、為加強對造價工程師在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名、蓋章的監管,防止代簽、代蓋等不規范行為的發生,我局將建立全省造價工程師簽名筆跡檔案查詢系統,因此,初始注冊造價工程師務必按本通知的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并在報名時留下簽名筆跡,以備存檔;
6、按《造價員管理辦法》規定,凡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的人員,每三年必須完成3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造價員資格證書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申請辦理驗證手續,凡未按規定參加造價員繼續教育或者繼續教育未達到標準的,驗證不合格,資格證書失效。故此次學習的內容同時作為我省造價員繼續教育的內容,造價員完成宣貫技術交底并考試合格人員,方予發放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五、本次繼續教育金陽酒店為協辦單位。
六、聯系方法:
江西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局
電話:0791-88319060
金陽酒店聯系人:周經理
電 話:0791-87080999、87080100、87080111
附件:一、2011年度江西省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合格人員名單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