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關于開展浙江省2011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
建建發〔2011〕218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紹興市建管局、寧波市發改委、義烏市建設局: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的有關精神和《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的(2008)134號文)的要求,現就我省2011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范圍
凡2011年底前注冊有效期已滿需繼續執業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2011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具體名單詳見附件二)。
二、延續注冊申報時間
10月17日至10月28日,市屬單位造價工程師到當地造價管理機構申報延續注冊;省屬單位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資料上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三、申請方式
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網上申請和書面資料申報的方式,申請人應登陸“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www.ccost.com),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辦理網上登記注冊,并向有關造價管理機構遞交書面申請資料。
四、延續注冊申報程序
1.申請人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進入個人申報系統,選擇“延續注冊”部分,將基本情況填寫清楚后,進行網上數據上傳,網上申請及掃描件上傳務必準確、有效、完整,并將“延續注冊申請表”下載打印后,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2.申請人持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延續注冊申請表等資料以及“浙江省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匯總表”的電子文檔(格式詳見附件),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延續注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