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全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造價員辦理變更手續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造價員變更申請表(一式三份),申請表可登錄新疆建設網(WWW.xjjs.gov.cn),標準定額欄內---相關下載中下載造價員變更申請表(一式三份);
2、造價員資格證書復印件(三份)及原件,原件核對后退還本人;
3、造價員原單位解聘證明或到期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如單位更名需附更名證明);
4、聘用單位勞務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如單位更名需附現單位更名后的勞動合同);
5、人事檔案存檔證明復印件三份(如有退休人員可不提供,只需附退休證);
6、若變更到有資質的中介咨詢機構需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注明: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申請辦理造價員變更手續,應由造價員本人持上述材料復印件及原件直接到自治區建設廳標準定額處辦理變更手續,經辦人對原件進行核對后退還本人,符合條件的辦理變更手續,并在造價員變更申請表及證書變更登記欄簽署書面意見,加蓋變更專用章后,將變更表(一式二份)退還給造價員本人(一份由造價員本人存檔,一份由造價員聘用單位存檔)。上述材料應按照以上程序裝訂成冊。來源:考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