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造價員資格考試時間及成績管理
第四條 造價員資格實行考試認定的制度
造價員資格考試實行全省統考,每年8月最后一個星期六、星期日舉行一次。
第五條 造價員資格考試根據造價員資格專業類別設置專業科目,由考生根據專業方向選擇報考專業。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滾動周期為兩年,參加考試的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即認定為考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