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遼寧省《造價員資格證》變更相關事宜
第二十二條造價員從業單位變動或因單位名稱改變的,應在變更之日起三十天內辦理《造價員資格證》變更手續。
第二十三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每月第二周集中受理《造價員資格證》變更,辦理變更后不滿一年的,不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造價員資格證》變更分為市內變更、跨市變更及跨省變更。
(一)市內變更:
造價員將變更資料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審核,審核無誤后,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履行變更手續,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備案。
(二)跨市變更:
1.造價員將變更資料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審核,審核合格后,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將變更資料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審核無誤后履行變更手續。
2.申請人攜帶經批準的變更資料、《造價員資格證》及印章,到變更以后單位所在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換發《造價員資格證》及印章。
(三)跨省變更:(轉入、轉出變更)
造價員轉入、轉出變更的,須先向原省級造價員管理機構提出變更申請,經原省級造價員管理機構同意后履行手續,其它辦理程序與省內變更相同。
第二十五條辦理《造價員資格證》變更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變更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填寫、下載);
(二)原單位解聘證明,現單位聘用合同或證明;
(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四)《造價員資格證》和印章;
(五)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兩張(跨市、跨省變更);
(六)由其它單位調入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造價員,須提交縣級以上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交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效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第二十六條外省造價員轉入變更的,原《造價員資格證》設有專業的,按同等專業或相近專業換發《造價員資格證》。
原《造價員資格證》無論是否設有等級,一律換發三級《造價員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