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考試介紹:
造價員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從事工程造價業務的人員。為加強對建設工程造價員的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造價員的從業行為和提高其業務水平,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制定并發布了《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中價協[2006]013號)。
一、造價員資格考試分“工程造價基礎知識”和“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工程)”兩個科目。其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工程)”分若干個專業,由各地方、各行業管理機構自行編制考試大綱,送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備案。
二、造價員資格考試的兩個科目應單獨考試、單獨計分。“工程造價基礎知識”科目的考試時間為2小時,考試試題實行100分制,試題類型為單項選擇和多項選擇題。“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工程)”科目的考試時間由各地方、各行業有關管理機構自行確定,試題類型建議為工程造價文件編制的應用實例。
三、考試大綱對專業知識的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個層次。掌握即要求應考人員具備解決實際工作問題的能力;熟悉即要求應考人員對該知識具有深刻的理解;了解即要求應考人員對該知識有正確的認知。
從業要求:
造價員可以從事與本人取得的《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相符合的建設工程造價工作。造價員應在本人承擔的工程造價業務文件上簽字、加蓋專用章,并承擔相應的崗位責任。
造價員跨地區或行業變動工作,并繼續從事建設工程造價工作的,應持調出手續、《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和專用章,到調入所在地管理機構或專業委員會申請辦理變更手續,換發資格證書和專用章。
從業方向:
造價員只能受聘于一個工作單位,在下列工程造價業務范圍內執業:
1、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2、工程概算、預算、竣工結(決)算、工程量清單、工程招標標底(或控制價)、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
3、工程變更及合同價款的調整和索賠費用的計算;
4、建設項目各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
5、工程經濟糾紛的鑒定;
6、提供工程造價信息服務;
7、與工程造價有關的其他事項。
造價員必須持證執業,承擔與本人取得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相符合的工程造價業務工作。
考試條件: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者,無不良從業記錄,年齡在60周歲以下,可按以下條件申請報考:
(一)報考初級水平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工程造價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2、其他專業中專(或高中)及以上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作滿一年。
(二)報考中級水平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初級水平證書,近兩年至少有兩項工程造價方面的業績;
2、具有工程造價專業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作滿兩年。
(三)申報高級水平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級造價員資格四年以上;
2、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3、近兩年在工程造價編審、管理、理論研究、著書教學等方面有顯著業績。
免試《工程造價基礎知識》條件:
(一)“工程造價”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已取得造價員資格證書,申請增項專業的。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
2011年造價員考試時間全國各省自主舉行。
報名時間:
2011年造價員報名時間全國各省自主舉行。
成績查詢:
點擊查看各省份成績查詢動態
考試大綱:
造價員考試大綱一般分為全國大綱,但各省考試大綱也可根據選考科目而調整。
點擊查看2010年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大綱
試題類型:
1、《工程造價基礎知識》:
各專業統一試題,從中國造價協會統一編制的試題庫中抽題組卷(按規定可調整20%,調整部分將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試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
判斷題:20題×1分/題=20分
單項選擇題:40題×1分/題=40分
多面選擇題:20題×2分/題=40分
考試形式為閉卷,全部答題卡填涂。考試時間共2小時。
2、《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
按不同專業分類編制試題,各由兩個部分組成。其中:
(1)專業基礎知識部分: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共30分,閉卷,答題卡填涂,考試時間為半小時。
(2)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部分:根據圖紙,按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計算量、價。共70分,考試時間為2.5小時。
考試教材:
通用教材:
1、《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中價協編)。
2、《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中價協編)。
說明:一般通用科目是沿用以上教材,輔助教材由各省自主指定。
成績管理:
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兩門科目同時合格,方可取得造價員資格證。對已取得一個專業資格的造價員,如需增報第二專業,可免試《工程造價基礎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科目的考試。
合格標準:
造價員合格標準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而定,詳情請點擊>>
證書領取:
造價員考試通過以后,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辦理造價員執業資格證書。
領取方式: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
單位代領:須攜帶單位介紹信、造價專業人員證書領取表和領取人身份證原件。
攜帶資料:
領取須持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或復印件、免冠證件照片若干張;
準考證原件;
報考增項的考生,還需提供《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原件;
若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證件。(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為準)。
證書注冊:
注冊管理:
(一)造價員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在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后1年內申請注冊。逾期未申請注冊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注冊。
(二)經注冊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后,方能以造價員的名義執業。
(三)造價員注冊條件:
(1)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
(2)受聘于一個建設(開發)、勘察設計、施工、造價咨詢、工程監理、招標代理、工程咨詢、項目管理、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
注冊證書:
造價員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在取得證書后1年內申請注冊。逾期未申請注冊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注冊。在造價員在原注冊單位執業滿一年,或者造價員與原注冊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期滿(或依法解除),或原注冊單位同意時可申請變更注冊。造價員注冊單位發生變更,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注冊。
證書管理:
(1)證書的檢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原則上每3年檢驗一次。
(2)驗證不合格或注銷資格證書和專用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驗證不合格或注銷《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和專用章:
1)無工作業績的;
2)脫離工程造價業務崗位的;
3)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的;
4)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的;
5)在建設工程造價活動中有不良記錄的;
6)涂改《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和轉借專用章的;
7)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以造價員名義從業的。
繼續教育:
造價員每三年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30小時,各管理機構和各專業委員會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各地區、行業繼續教育的教材編寫及培訓組織工作由各管理機構、專業委員會分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