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考試科目設置 初級和中級考試各設2個科目。具體是: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各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考試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
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