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關于組織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各有關單位:
考前沖刺:
★蘇州人事考試網:質量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44號)精神,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6月12日舉行,現將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區設置
考試原則上在泰州市設立考點,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荚嚂r間均為3個小時。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或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1.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2. 報考質量專業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3.報考質量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發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二)獲準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或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的“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即可取得質量專業相應級別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