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人社廳發〔2011〕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質檢總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中級資格:質量專業綜合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均為102分(試卷滿分為170分)。
初級資格:質量專業相關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均為90分(試卷滿分均為15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9月16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本專業各級別證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