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在出廠時應附有至少包括下列與安全有關的技術資料:
(一)鍋爐圖樣(總圖、安裝圖和主要受壓部件圖)。
(二)受壓元件強度和安全閥排放量的計算書(或選用說明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主要受壓部件材質證明書、無損檢測報告、焊后熱處理報告和水壓試驗報告等)。
(四)鍋爐安裝和使用說明書。對于額定壓力于或等于3.8MPa的鍋爐還應包括:
1.熱力計算、過熱器壁溫計算、煙風阻力計算的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2.熱膨脹系統圖;
(五)對于額定壓力于或等于9.8MPa的鍋爐,除上述技術資料外,還應包括:
1.再熱器壁溫計算、鍋爐水循環計算的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2.汽水系統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