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各位考生: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取消和停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京財綜〔2008〕2673號)文件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費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費。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