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關于公布2009年度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度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82號)文件精神,現將2009年度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 | 工程咨詢概論 | 130 | 78 |
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 | 130 | 78 | |
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 | 130 | 78 | |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 | 130 | 78 | |
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 | 130 | 78 |
二、領證注意事項:
1、考試成績已全部合格的2009年度非首次報名的考生(即老考生),請于2009年7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7: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地址在和平區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廳提交與網上報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清考試年份、考試名稱、考生姓名、報名序號,用于制作合格證書。
2、2009年首次報名的考生已于審核時提交了照片,不用再交照片。
3、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8月20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補交。
4、由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尚未將合格證書發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證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人員的領證時間將在天津人事考試網(網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0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