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2010年度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發放通知
2010年度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定于2010年8月9日至8月13日發放,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發放時間:2010年8月9日至8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發放地點: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二樓深圳市考試院審核發證窗口11號窗。
發放辦法:本年度合格考生需按照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報考條件見附件1),憑以下材料到以上指定窗口領取證書、合格人員登記表(此表存入個人檔案,勿遺失):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準考證(如遺失則不需提供),
3、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學歷(學位)驗證證明,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張,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免試條件中指定的材料原件
因故不能本人領取,委托他人代領的,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出示代領人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3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第四章第十五條規定,“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參加考試,并取得相應證書的,由發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依照本規定第七條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P>
深圳市考試院將對合格考生的考試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頒發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復審不合格的,成績作廢,證書收回。
深圳市考試院
二0一0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