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根據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
各地的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送報名材料等費用,按每人20元的標準由省財政轉移支付。
考生的交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