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考試。
1、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2、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6年;
3、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4年;
4、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3年;
5、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2年;
6、獲非工程技術類、工程經濟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人員,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規定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全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
八、免試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咨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3個科目:
(1)符合考核認定范圍,但在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的人員;
(2)獲國家計委或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及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國家規定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4)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2、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應于現場審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應免試材料,并經報名點審核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