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2012年咨詢工程師考試時間為4月14日至15日,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18日—28日,現場確認時間: 2012年2月20日—29日。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 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
注冊咨詢工程師 (投資) | 工程技術或 工程經濟類 | 大學專科 | 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 ||||
大學本科 | 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6年 | ||||||
雙學士學位或 研究生班畢業 | 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4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3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2年 | ||||||
非工程技術類、工程經濟類專業 | 取得上述 學歷或學位 | 其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年限對應增加2年。 | |||||
一、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咨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3個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考試: 1. 符合考試認定范圍,但在考試認定中未獲得通過的人員,名單由國家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 2. 獲國家計委或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及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國家計委頒發的優秀研究成果(前稱科技進步獎)一、二、三等獎,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頒發的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一、二、三等獎,以及建設部頒發的優秀工程設計和優秀工程勘察金、銀、銅獎所附獲獎證書或名單中所列所有人員。 3. 在2002年底前按國家規定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是指:規劃咨詢、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評估咨詢、工程設計、招投標咨詢、工程監理和管理咨詢,以及與這8項服務范圍相關的工程咨詢管理、投資建設管理、教育和培訓業務。 4. 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是指: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城市規劃師、造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證書。 二、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考5個科目的人員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合格證書;考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 三、考試通過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可聘任工程師或經濟師。 | |||||||
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 | 地質學、地球物理學或土木工程專業 | 博士學位 | 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滿 1 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滿 3 年 | ||||||
雙學士學位或 研究生班畢業 | 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滿 4 年 | ||||||
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 | 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滿 5 年 | ||||||
大學專科學歷 | 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滿 7 年 | ||||||
1、取得其他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2、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3、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前,長期在地震安全性評價崗位工作,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中國地震局頒發的“甲級地震安全性評價上崗證”的人員,可免試《地震安全性評價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與實務》和《地震安全性評價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 | |||||||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 | 工程技術、工程經濟 或工程管理類專業 | 大專 | 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10年 | ||||
本科 | 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8年 | ||||||
碩士 | 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5年 | ||||||
博士 | 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3年 | ||||||
非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 | 取得上述相應學歷或學位 | 其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 |||||
1、投資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合格證書。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受聘承擔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工作。 | |||||||
管理咨詢師 | 已取得經濟學或管理類學歷的人員 | 博士學位 | 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工作滿1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工作滿2年 | ||||||
大學本科 | 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工作滿4年 | ||||||
大學專科 | 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工作滿6年 | ||||||
已取得非經濟學或管理類學歷的人員 | 博士學位 | 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工作滿3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工作滿4年 | ||||||
大學本科 | 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工作滿6年 | ||||||
大學專科 | 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工作滿8年 | ||||||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會計師、經濟師資格證書或經濟類職(執)業資格證書。 | 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工作滿1年 | ||||||
1、須在1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為合格。 2、合格人員可受聘承擔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工作。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和本人專業背景聘任經濟師或會計師專業技術職務。 | |||||||
環境影響 評價工程師 | 環境保護 相關專業 | 大專學歷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 | ||||
學士學位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 | ||||||
其他專業 | 大專學歷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 |||||
學士學位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 ||||||
一、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必須當年成績全部通過為合格。 三、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 | |||||||
監理工程師 | 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中級職稱 | 1970年前中專 | 中級職稱任職滿3年 | ||||
大專 | |||||||
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高級職稱 | 不限 | 不限 | |||||
一、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者,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 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以上(含中專)畢業; 2. 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 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 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必須當年成績全部通過為合格。 | |||||||
廣告專業 技術人員 | 助理 廣告師 | 廣告學專業 | 中專 | 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4年 | |||
大專 | 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2年 | ||||||
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 | 學生證和學校應屆畢業生證明 | ||||||
本科及以上 學歷或學位 | 不限 | ||||||
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其從事廣告專業工作相應增加 2年 | |||||||
廣告師 | 廣告學專業 | 大專 | 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6年 | ||||
本科 | 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4年 | ||||||
含廣告學專業 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廣告學專業研究生班畢業 | 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2年 | ||||||
取得廣告學專業碩士學位 | 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1年 | ||||||
取得廣告學專業博士學位 | 不限 | ||||||
取得其他專業上述學歷或者學位,其從事廣告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 |||||||
1、助理廣告師和廣告師考試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級別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本級別職業水平證書。 2、通過考試取得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聘任助理經濟師、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 | |||||||
注冊稅務師 | 經濟、法學類專業 | 專科 | 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 ||||
本科 | 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 ||||||
雙學士或 研究生班 | 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非經濟、法學類專業 | 專科 | 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 | |||||
本科 | 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 ||||||
第二學士學位 或研究生班 | 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 ||||||
1、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全部科目的考試。 2、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的考試。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3、港、澳、臺居民參加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需按規定條件報名。 4、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當年考試有部分科目成績合格,其合格成績保留至下2個年度。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必須在當年成績全部通過為合格。 5、通過考試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可聘任經濟師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