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報名繳費時間1月25日-2月3日
各市務必于2013年1月17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用特快專遞寄送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
2013年1月25日至2月3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
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
請于2013年4月10日至1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