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12-26 共1頁
(一)對于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凡是處在違紀違規處理期的人員(在專業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員)不得報考。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手機號碼等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須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后果自負。
(三)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區設在廣州,分考區設在深圳。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四)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2013年4月8日9:00-4月12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五)證書發放方式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請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六)收費
根據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