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0-21 共1頁
1、什么是“四項目人員”?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5%左右的職位用于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采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2、“四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四項目人員”想要考試須出具哪些證明?
“大學生村官”項目: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三支一扶”計劃項目: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4、“四項目人員”如何選擇職位?
(1)職位表——核實自己的“身份”:打開2017國考職位表,在首行標題中找到“‘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大學生村官”、“特崗計劃教師”四列,這四列就是四項目人員的“身份核實”的地方了,符合其中任一項的考生,在篩選中選擇“是”就可。
(2)基層工作經歷——選擇自身的“身份”:在“基層工作經驗”一欄的篩選中,選擇自己在基層工作的年限以確定可報考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