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9 共2頁
2.2.3 符號常量
在C語言程序中,可以用一個符號名來代表一個常量,稱為符號常量。這個符號名必須在程序中進行特別的“指定”,并符合標識符的命名規則。
例2.2 計算圓面積。
#include"stdio.h"
#define PI 3.14159 /*定義符號名PI為3.14159/
main()
{ double r,s;
r=5.0;
s=P1*r*r;
printf("s="%f\n",s);
}
執行以上程序后的輸出結果如下:
s=78.539750
程序中用#define命令行(注意:不是語句)定義PI代表一串字符3.14159,在對程序進行編譯時,凡本程序中出現PI的地方,編譯程序均用3.14159來替換。為了使之比較醒目,這種符號名通常采用大寫字母表示。用define進行定義時,必須用“#”作為一行的開頭,在#define命令行的最后不得加分號。有關#define命令行的作用,將在后續篇章中介紹。
2.2.4 變量
所謂變量是指在程序運行過程中其值可以改變的量。程序中用到的所有變量都必須有一個名字作為標識,變量的名字由用戶定義,它必須符合標識符的命名規則,如例2.1中的a、b和area就是由用戶定義的變量名。
一個變量實質上是代表了內存中的某個存儲單元。在程序中。變量a就是指用a命名的某個存儲單元,用戶對變量a進行的操作就是對該存儲單元進行的操作;給變量a賦值,實質上就是把數據存入該變量所代表的存儲單元中。
C語言規定,程序中所有變量都必須先定義后使用。對變量的定義通常放在函數體內的前部,但也可以放在函數的外部或復合語句的開頭。
像常量一樣,變世也有整型變盤、實型變量、字符型變量等不同類型。在定義變量的同時要說明其類型,系統在編譯時就能根據其類型為其分配相應的存儲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