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2頁
撫順市2011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010年11月10日8:00至12月9日24:00。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另設補報名時間。
2011年度撫順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報 名簡章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10〕11號)精 神,現將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撫順考區有關報名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和各級監管機構應遵守的基本原則
1.守法遵章,誠信報考。
2.依法行政,盡職盡責。
3.有法必依,違法必糾。
4.公開、公正、公平,維護社會正義。
二、報名范圍
1、符合國家規定的報名條件且已辦結核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2、符合國家規定的報名條件,在我省區域內持鐵道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簽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或港澳臺居 民(以下簡稱“鐵路、武警、軍隊、港澳臺報名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 初級資格考試報名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 中級資格考試報名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需先到會計從業資格檔案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信息變更,方可報名),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考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應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令第26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確認,即報考人員實際取得 會計從業證書,在相關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時認定的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日期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中途離開會計工作崗位(包括脫產參加全日制學 習)時間應予扣除。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卻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屬違法行為,其“工作年限”不能納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
(四)其他人員條件
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報名所列的基本條件,需先到會計從業資格檔案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信 息變更后,方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對符合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11月10日8:00至12月9日24:00。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另設補報名時間。
現場資格審核和交費確認時間為2010年12月1-10日(周六、日除外)。
五、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符合報名條件,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 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六、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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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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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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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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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
9:00-11:30 |
經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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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試大綱
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0年度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