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A、經濟職權 B、請求賠償權
C、經濟管理權 D、財產所有權
2、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主要是( )
A、調整對象 B、執法部門
C、調整方法 D、立法機關
3、國家機關行使經濟管理職權是依法享有多種經濟職權。下列各項權利中,屬于國家機關享有的經濟職權的是( )
A、經濟調節權 B、生產經營決策權
C、財產使用權 D、資金支配使用權
4、下列適用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的是( )
A、延付租金
B、因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的訴訟
C、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
D、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5、對省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行政復議機關是( )
A、國務院
B、中紀委
C、省級人民政府
D、省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
答案:A
解析:不同的經濟法主體享有不同的經濟權利,如經濟職權、經營管理權等。
答案:A
解析:法律部門劃分的標準首先是法律調整的對象,其次是法律調整的方法,另外還考慮一些原則。
答案:A
解析:國家機關依法行使國家職能。
答案:C
解析:A、D適用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B項適用的訴訟時效期間為4年。
答案:C
解析: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