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3-21 共1頁
(1)進口零配件一批,支付買價80萬元,支付到達我國海關前的運輸費和保險費共計2萬元,適用關稅稅率10%,取得海關完稅憑證。
(2)外購生產用原材料一批,從供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50萬元 ,另支付運費20萬元,運輸單位已開具運輸發票。
(3)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零配件一批,增值稅普通發票上注明貨款20萬元。
(4)直接銷售給經銷商70輛,并向經銷商收取包裝物租金1萬元、運輸裝卸費0.5萬元。
(5)用以舊換新方式直接向最終消費者銷售汽車零配件,扣除支付舊零配件支出的款項0.8萬元后,取得銷售收入6萬元。
(6)本月逾期未收回的汽車包裝物押金0.4萬元。
(7)發生意外事故,當月外購原材料的20%發生損失。
已知汽車的消費稅稅率為3%。
根據以上資料,計算該汽車生產企業2008年3月應納增值稅稅額。
(1)計算當月進口環節應納增值稅。
(2)計算當月國內銷售環節的銷項稅額。
(3)計算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
(4)計算當月應納增值稅稅額。
(5)計算當月應納消費稅。
[答案] (1)當月進口環節增值稅=(80+2)×(1+10%)×17%=15.33(萬元)(2)當月國內銷售環節的銷項稅=70×10×17%+1÷(1+17%)×17%+0.5÷(1+17%)×17%+(6+0.8)÷(1+17%)×17%+0.4÷(1+17%)×17%=120.26(萬元)
(3)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50+20×7%)×(1-20%)+15.33=56.45(萬元)
(4)當月應納增值稅稅額=120.26-56.45=63.81(萬元)
(5)當月應納消費稅=10×70×3%+1÷(1+17%)×3%+0.5÷(1+17%)×3%+0.4÷(1+17%)×3%=21.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