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15 共1頁
【導讀】四大所合伙人該不該考中國的注冊會計師
據傳四大事務所在中國的合作經營有三家即將到期,到期后有可能存在法律存續障礙,因為財政部要求中外合營事務所協議到期之后,必須建立特殊的合伙制。按目前制度規定,所有合伙人都必須持有中國注冊會計師資質,而中國的CPA資質出名的難考,何況對外國人而言。網上目前議論比較大。依個人愚見,財政部的做法是正確的,而且是有必要的。理由如下:
第一,國內的注冊會計師比國外的注冊會計師業務水平不差到哪里去。憑心而論,若非語言障礙,中國的 CPA比國外ACCA還要難考,無論從題量、難度上看。但國內的注冊會計師并未得到國外的執業認可。
第二,有利于維護國內注冊會計師就業公平。我國的注冊會計師不能在國外就業,為什么就允許外國的注冊會計師在國內就業?這對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顯然就有失公平。我們提供了就業崗位給外國人,但是外國并不提供就業崗位給中國人。國家稅務總局搞兩稅合并,取消了外資企業的特權,新企業所得稅法上都對外資企業與內資企業一視同仁了,為什么財政部就不能搞國內外注冊會計師的公平呢?
第三,可以有效防止大型事務所壟斷經營。如果四大所的合伙人無法考取中國的CPA,取不到任職資格,四大所被肢解,釋放出一大批人才重新組建若干個新的事務所,既那能瓦解四大的壟斷,又能形成新的競爭,有效的促進國內注會行業的蓬勃發展。國內的注會行業做強做大了,我們國家才有資格和歐美國家的注會組織議價。到那時候,別人才認可你中國的CPA。
綜上所述,我認為財政部應當是考慮以上一些方面,所以才出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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