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關于《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根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會”)2007年度第二次會議決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組織開展了中國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工作方案起草工作。近日,《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已經起草完成,公開征求意見。現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
我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度于1991年正式創立,至今已舉辦16次考試。經過不斷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試基本制度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和組織管理體系,累計近14萬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證書,為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撐。注冊會計師考試已成為國內聲譽最高的執業資格考試之一。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和改革開放的持續深化,特別是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日益融合,對注冊會計師的勝任能力、國際化水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也面臨新的改革任務。這就要求我們認真總結過去十多年來我國注冊會計師考試工作的基本經驗和成功做法,充分借鑒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國際經驗,深入探索和認識注冊會計師考試規律,提升考試理念、充實考試內容、完善考試方式,全面實施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
(一)改革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引導注冊會計師不斷提升勝任能力,進一步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執業環境變化的新要求。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融入世界經濟體系,注冊會計師的業務范圍在傳統審計鑒證、稅務服務、管理咨詢等業務基礎上,不斷擴大到風險管理、制度設計、戰略規劃、司法會計鑒證、內部控制鑒證、破產管理、法律咨詢等專業服務領域。另一方面,市場經濟日益完善,企業管理日益深化,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要求注冊會計師不斷提高知識整合能力、職業判斷能力、職業道德水準和持續學習能力。為此,中注協制定并發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對注冊會計師及行業后備人才應具備的廣博的會計、審計、企業管理、信息技術、法律等相關專業知識、技能和職業道德品格進行了系統描述。
與以上要求相適應,我們應當深入理解行業人才成長規律,深刻認識我國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對注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在現行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的基礎上,充實考試中的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要求,完善考試的人才選拔功能,深化對考試的人才培養、人才評價的功能認識,提升考試理念。
(二)改革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加快行業國際化人才的培養,助推做大做強戰略的實施。
提高注冊會計師更好地服務中國經濟走出去的能力,提升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國際競爭力,是注冊會計師行業當前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是注冊會計師行業做大做強戰略的核心內容。不斷提高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隊伍素質,加快行業國際化人才的培養,是實現以上任務的重要基礎。為此,要求我們在客觀評價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結構、整體素質的基礎上,加快行業國際化人才的培養,提高注冊會計師在國際化環境下的執業能力。
注冊會計師考試是人才培養、人才選拔、人才儲備的基礎環節。借鑒國際普遍認可的考試模式、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師組織的考試工作經驗,改革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是實現與有關國家和地區注冊會計師考試和資質的合作,加快行業國際化人才培養的必然選擇。
(三)會計審計準則國際趨同,為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創造了重要條件
隨著會計審計準則國際趨同戰略的有效實施,我國會計審計準則體系實現了與國際會計審計準則的國際趨同,并平穩過渡。與此同時,內地與香港會計審計準則實現了等效,與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審計準則的等效談判正在進一步推進。
我國會計審計準則的國際趨同,為注冊會計師行業國際化發展,提供了重要技術支持,同時也為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創造了重要條件,為考試理念的提升、考試內容的充實、考試結構的改善奠定了重要基礎。
二、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研究起草過程
在全國考委會的指導下,中注協對考試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視,制訂了詳細的工作規劃,全力投入,穩步推進,圍繞考試制度改革總體目標、基本思路、工作機制、改革內容等,進行了全面的研究論證,主要工作如下:
1.在全國考委會領導下,成立考試制度改革工作組、境內外專家咨詢組,建立了包括決策、起草和咨詢三個層次的工作機制。
2.組織開展并完成相關課題研究,為考試制度改革提供理論指導。
2007年9月,就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中的關鍵問題,確定了“考試基本制度改革研究”、“命題制度改革研究”、“注冊會計師資格互惠研究”三項研究課題。目前,已組織專家完成相關課題研究報告。
3.完成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師組織考試制度的國際比較。
搜集并翻譯了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師組織考試制度相關資料,累計翻譯55萬字;在此基礎上進行了國際比較,研究了不同考試制度的先進經驗和適應性。
4.組織起草并定向征求意見。
根據前期研究成果,組織力量起草并于今年3月底完成了征求意見稿的初稿。3月至7月,在全國考委會會議,考試制度改革境內、外專家咨詢組會議,以及部分地方協會秘書長座談會上,聽取對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意見和建議。大家對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確定的改革目標、改革模式、實施步驟等給予了充分肯定,并對考試科目結構、實務經歷要求、新舊考試制度銜接辦法等提出了建議。根據這些意見,修訂形成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三、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廣義的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是指報名條件、考試層級、科目設置、實務經歷要求等考試基本制度;考試命題、考試評卷、考試方式、考試合格標準等考試質量保證制度;以及與之相應的考試組織體系、考場設置、考試紀律等考試組織管理制度。
狹義的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即考試基本制度,包括報名條件、考試層級、科目設置、實務經歷要求等方面。狹義考試制度既是廣義考試制度的核心內容,決定著廣義考試制度中的考試質量保證制度和考試組織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和形式,也是各國會計師組織在進行相互間考試制度比較及考試資格互惠磋商中,重點研究、評價的內容。
這次工作方案主要是針對考試基本制度。對命題方式(如題庫建設)、考試方式(如機考)等考試質量保證制度和考試組織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將在實施基本制度改革的過程中擇機實施。
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我們在起草考試制度改革方案中著力研究和解決的基本問題,是指導我們總結和評價注冊會計師考試工作基本經驗和成功做法、研究借鑒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師組織資格考試成功經驗、研究設計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的重要指導。為此,征求意見稿提出考試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這就是:
以《中國注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職業會計師國際教育準則為指導,提升考試理念、充實考試內容、完善考試方式,建立起符合終身學習理念和充分發揮考試多元評價功能的考試制度,使中國注冊會計師考試與國際普遍認可的考試模式相趨同,將中國注冊會計師考試打造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走向國際的“通行證”。
根據以上總體目標,征求意見稿對考試制度改革的內容歸納為三個方面,并對英語水平測試提出了設想。
(一)關于考試層級的劃分
注冊會計師考試的過程是引導考生不斷深化對專業的理解,不斷充實專業知識,不斷積累實踐經驗,持續提高勝任能力的過程。注冊會計師考試應當充分體現不斷提高、不斷積累的規律,并使不同階段的要求有所差異。
從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師組織的實踐看,考試層級的劃分與報名條件密切相關。報名條件對學歷、專業的限定較多,考試層級和科目就較少。基于我國現行法律對考試報名條件的規定,征求意見稿提出我國注冊會計師考試設為專業階段和高級階段兩個層級的結構。
其中,第一層級為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會計專業大學本科畢業所應具備的基礎理論知識,是否具備注冊會計師執業所需的基礎理論知識,是否掌握基本應用技能和基本職業道德要求;第二層級為高級階段,主要測試考生在職業環境中應當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的綜合運用,并測試考生“保持職業價值觀、道德與態度”等的綜合能力。
考試分階段進行,考生只有通過第一層級專業階段的考試科目,才能參加第二層級高級階段的考試。
(二)關于考試科目的設計
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設計和內容分配應當體現注冊會計師勝任能力的要求,應當與執業環境相適應,并為內容的擴充和整合提供條件。
根據以上認識,征求意見稿在兩個層級劃分的基礎上,提出“6+1”考試科目設計思路。這一科目設計在現有的五科考試涉及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的內容,并按專業階段和高級階段的劃分進行了考試內容的分配。專業階段考試設6科,分別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高級階段考試設1科,考試科目為綜合測試。
關于考試成績的有效期,征求意見稿提出,專業階段單科成績5年內有效,高級階段考試科目應在3年內完成。取得全科合格證考生,如5年內申請成為中注協會員,并滿足繼續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證長期有效,否則5年內有效。
(三)關于實務經歷的要求
實務經歷要求是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的重要內容。《中國注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職業會計師國際教育準則都對實務經歷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有些國家和地區甚至規定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考生應在報名時或考試中積累實務經歷。基于我國現行法規的規定,在注冊會計師在注冊前必須具備兩年實務經歷的基礎上,征求意見稿在考試層級劃分和考試科目內容的設計上都體現了對實務經歷的要求,這就意味著考生在參加考試過程中或考試之前應當逐步積累一定的實務經歷。
為此,征求意見稿對實務經歷提出了建議性要求。即,考生參加最后一科“綜合測試”考試前,應在具有1年實務經歷的基礎上報考,以便更好地適應綜合測試要求。
(四)關于英語水平測試的改革設想
為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需要,推動全面提高注冊會計師行業綜合素質,選拔和培訓行業高端國際化人才,中注協從2006年起,在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同時,設立英語測試,并于2007年度首次在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審計、會計科目中各增加10分的英文附加題。以上英語水平測試各項措施的初步探索,對鼓勵行業人員提高英語水平,推動行業國際化發展起到了積極的導向作用。
為全面提升注冊會計師行業英語水平,培養和選拔能夠在英語環境中從事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國際化人才,進一步提高英語水平測試的國際認可度和實際效用,與這次考試制度改革相配合,征求意見稿提出,將現行注冊會計師考試相關科目的英文附加題制度及英語測試制度加以合并,與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師組織聯合舉辦統一的英語水平測試,水平定在“在英語環境中工作的能力”。并規定,考生在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后才能報考英語水平測試。英語水平測試的合格證書獨立于注冊會計師合格證書。
四、考試制度改革工作的銜接安排
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設想,新的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將于2009年正式實施。為做好新舊考試制度的轉換工作,征求意見稿提出,在2009年首次實施新考試制度的同時,現行考試制度繼續執行一年。
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2009年首次報考的考生及曾報考但未通過任一考試科目者,須按新制度報名參加考試;現行制度下已通過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可以選擇按現行制度報名參加考試,也可以選擇按新制度報名參加未通過科目(含新增科目)的考試。按現行考試制度參加2009年度考試的考生,如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證,其有效的成績合格科目轉換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10年按新考試制度參加其余科目的考試。2010年,全面實施新考試制度,現行考試制度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