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稅法
一、測試目標
本科目主要測試考生的下列能力:
1.熟悉稅法與稅制相關的基本原理;
2. 掌握現行各稅種的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地點和稅收優惠等相關規定;
3.掌握不同企業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活動所涉及的稅種及應納稅額計算;
4.掌握個人取得各種收入涉及的稅種、應納稅額計算及相關納稅事項的有關規定;
5.掌握同一經營活動涉及多稅種的相互關系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6.協助企業或個人準確無誤地填列各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表;
7.分析稅收政策變動對企業等相關納稅人的潛在影響并能結合納稅人生產經營狀況提出稅收籌劃建議;
8.用恰當合理的專業性語言和報告明確表述企業稅收遵從、涉稅風險、納稅事項等與稅法執行相關問題的結論;
9.體現并培養稅收遵從意識,提高納稅意識和稅收服務意識,具備從公正立場為政府和納稅人服務的職業道德。
二、測試內容與能力等級
點擊查詢:《稅法》測試內容與能力等級.doc
三、參考法規
(一)稅法概論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范圍意見》的通知
1996年1月24日 國辦發[1996]4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范圍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
1996年3月1日 國稅發[1996]037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所得稅收入分享體制改革后稅收征收管理范圍的通知
2002年1月16日 國稅發[2002]8號
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
2005年12月29日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第二批)的通知
2008年1月17日 國稅發[2008]8號